湘监协〔2011〕14号
各有关单位:
现对《关于公布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》(湘建建〔2010〕323号)、《关于公布湖南省监理员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》(湘监协〔2010〕25号)及《关于公布2010年度湖南省监理员从业培训考试结果的通知》(湘监协〔2011〕2 号)中合格人员进行证书发放工作。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领证时间:5月23日—6月3日(具体见附件1,逾期不予办理);
二、领证地点: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办公室(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综合楼5楼);
三、领证要求:单位需指定专人领取证书(不接受个人),领证专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在限定的发证时间领取证书,未按要求或原提交照片不合格及未交照片(彩色1寸1张)的单位暂不予发证(原提交照片不合格及未交照片名单见附件2,请单位尽快提供)。
附件:1、领证时间安排表
2、原提交照片不合格及未交照片名单
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
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